三部门联合出击!金融机构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来了,这些问题将被重点查处

栏目:前沿洞察 发布时间:2026-04-03
2026 年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开展金融领域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聚焦银行 / 保险 / 证券 / 助贷平台等机构,重点查处超范围采集、第三方数据共享违规、人脸识别滥用、内控体系缺位四大问题,本文解读监管要求与合规整改路径。

三部门联合出击!

金融机构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来了

这些问题将被重点查处
监管快报 · 2026专项行动
中央网信办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公安部 联合发文
银行 · 保险 · 证券 · 征信 · 支付 · 助贷平台
2026年4月3日 · 上海速邦金融科技风险咨询专家

核心摘要
2026年4月2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发布《2026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明确将金融领域列为重点治理对象。银行、保险、证券、征信、支付机构及互联网助贷平台面临前所未有的合规压力。
本文从专业金融科技风险咨询视角,深度解读金融机构将被重点查处的四大问题类别,并提供系统性合规建议。
专项行动方向
7个
金融机构类型
6+类
重点查处问题
4大类

背景:三部门联合,覆盖金融数字化全生态
每一轮监管专项行动的背后,都是一次对行业合规红线的深度校准。
2026年的这次三部门联合行动,在范围之广、力度之深、机构点名之具体方面,均超越以往。对于金融行业的CIO、首席合规官和数据治理团队而言,这份文件值得逐字通读。
根据发布内容,金融领域的治理对象明确包括: 银行、保险 、证券 、征信机构、支付机构、互联网助贷平台
监管视野几乎覆盖了整个金融数字化生态。三部门分 工如下 :
部门
职能方向
中央网信办
网络信息内容监管执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App / SDK 行业整治
公安部
违法犯罪专项打击

01 超范围采集:以"风控"为名的数据越权
专项行动明确点出:金融机构运营的网站和App,以"安全风控"或"贷款服务"为名,超范围收集用户通讯录、短信、通话记录、位置信息、设备信息和应用列表,是本次重点整治的首要问题。
监管点名的四大"越权"场景
场景一: 调用用户通讯录,实际与贷款审批流程无直接关联,却以"识别欺诈关联人"为由申请权限
场景二: 在非授信场景下持续采集位置信息,频率超出业务必要限度,形成行为轨迹画像
场景三: 读取设备内安装的应用列表,用于推断用户征信状态,构成间接征信数据采集
场景四: 申请麦克风权限却未明确告知用途,存在环境音收集的法律风险
核心原则提示
「最小必要原则」不是形式上的合规条文,而是金融机构每一次权限申请都必须回答的核心问题:
没有这个数据,业务目标真的无法实现吗?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

02 第三方共享:助贷平台的数据流转黑洞
互联网助贷平台作为金融科技生态中的核心枢纽,每天流转着数以百万计的用户信息。然而,数据流转的"告知—同意"链条往往在技术快速迭代中被忽视或简化。
监管明确要求:
助贷平台向合作的第三方机构(银行、征信机构、催收公司等)提供个人信息时,必须同时满足:
☑ 告知合作方名称
☑ 告知处理目的
☑ 告知处理方式
☑ 取得用户单独同意
四项缺一不可。
四大典型违规问题
违规场景
风险级别
隐私政策中以"合作伙伴"统称,未具体列明第三方机构名称及数量,用户无法知情
高危
捆绑授权——将第三方数据共享与核心服务使用捆绑,不同意共享即无法使用App
高危
合作方变更后未重新通知用户并获取同意,数据继续流向已变更的第三方
中危
SDK嵌套——合作SDK在未获用户知情的情况下独立上传数据至第三方服务器
需整改

03 人脸识别滥用:唯一化验证的合规陷阱
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框架中被列为敏感个人信息,适用更严格的处理规则。
人脸识别合规红线
▶ 当非人脸识别方式(如短信、密码、证件核验)已可实现身份验证目的时,不得将人脸识别设定为唯一验证方式
▶ 使用人脸识别前,必须向用户进行单独告知,并取得单独同意,不得纳入隐私政策一并授权
▶必须落实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留存期 限 等
▶柜台、App等线上线下全场景均在治理范围之内,不以业务形态区分
违规场景 vs 合规替代方案
违规场景
合规替代
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短信验证码
无其他替代方案
密码验证
未履行单独告知
刷证件照核验
特别提示
人脸信息一旦泄露,无法像密码一样重置,其不可更改性使得安全风险是永久性的。这也是监管将其单独列明的根本原因。

04 制度空白:内控体系的三大缺位
金融机构个人信息保护内控体系建设完备度
维度
完备度
状态
制度文件层(隐私政策、数据分类规程)
62%
待完善
技术安全层(加密、去标识化、访问控制)
48%
较薄弱
安全保护措施(泄露应急响应机制)
39%
严重不足
人员管控层(第三方运维人员管控)
31%
严重不足
缺位一:制度文件不健全 未建立专项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或制度仅停留在纸面,缺乏可执行的操作规程和权责清单。
缺位二:技术防护措施缺失 未对个人信息采取加密存储、传输加密、去标识化等基础安全措施,访问控制粒度过粗。
缺位三:第三方人员失管 技术运维外包人员可接触生产数据库,缺乏有效的权限管理和操作审计,"内鬼"风险敞口大。
缺位四:泄露应急缺位 缺乏个人信息泄露应急预案,发生泄露事件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通知义务。

金融机构合规自查:四步行动路线图
第一步 · 即刻启动
权限清单梳理与最小化评估
全面盘点 App、H5、小程序申请的所有权限,逐一验证其业务必要性。通讯录、位置、麦克风等高风险权限若无必要,应立即关闭或降低调用频次。重点检查 SDK 第三方权限调用情况。
第二步 · 2周内
第三方共享合规链路审查
梳理所有数据流转路径,建立第三方数据接收方台账,对照现行隐私政策逐一核查是否完成"告知+同意"闭环。对助贷、征信、催收等高风险外部合作方重点审查合同数据保护条款。
第三步 · 1个月内
人脸识别场景合规改造
梳理全流程人脸识别使用场景,为每个场景配备至少一种替代验证方式。更新用户单独告知弹窗和同意机制,完成人脸数据安全评估报告,并落实相应技术防护措施。
第四步 · 持续推进
个人信息保护内控体系建设
制定或修订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数据分类分级规程、数据访问控制规范及泄露应急预案。对技术运维外包人员实施权限最小化管控,建立全流程操作审计日志,完成年度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PIA)。

专家观点:合规不是一次性工程
2026年的专项行动,是近年来监管力度最强、覆盖机构范围最广的一次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三部门联合发文意味着:单一口径的整改已不足以应对多维度的检查,金融机构必须从根本上建立体系化的数据合规能力。
对于目前仍处于"头痛医头"阶段的金融机构而言,这是一次警告,也是一次窗口期。主动整改的空间正在收窄,监管容忍度已降至历史低位。
建议各机构首席合规官、CIO将本次专项行动文件作为2026年度数据治理重构的启动信号,将个人信息合规能力纳入机构科技风险管理核心框架。
合规三要义
一、最小必要 — 每一次数据采集都必须能回答"没有它,业务无法运行"
二、知情同意 — 每一次数据共享都必须有清晰的告知和单独的同意
三、体系管控 — 制度、技术、人员三层防线缺一不可

作者:上海速邦金融科技风险咨询专家团队 · 专注金融行业数据合规 · 科技风险管理 · 监管政策解读
来源参考: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2026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6年4月2日
本文仅供专业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机构的专项合规咨询,请联系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