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速邦咨询 何紫苑
数字化浪潮下,金融机构对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依赖与日俱增。外包能快速弥补自有科技资源不足、降低研发成本,但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是一把“双刃剑”,虽然能快速解决自有科技资源不足等问题,提升企业竞争力,但也同样易引发业务中断、敏感信息泄露等安全风险事件。
2025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多张罚单引发行业震动——建设银行因“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存在不足”被罚290万元,光大银行同样因“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存在不足”被罚430万元,民生银行因“系统使用管控不到位”被罚590万元,三家合计罚没1310万元。罚单背后,是监管部门对外包风险的持续高压态势。
2024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加强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科技外包等风险管理”。2026年发布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人工智能安全开发应用的指导意见》同样将外包风险管理列为重点,要求“在外包策略、数据安全、集中度管理等方面建立管理机制”。
通过结合部分机构的实践与教训,剖析金融科技外包的五大风险,探讨系统化的管控策略。
外包是把“双刃剑”的另一面——过度依赖外部力量,可能导致自身科技能力空心化。当金融机构将大量系统研发工作交由外包人员完成,内部团队的核心技术掌控力和创新能力可能逐步弱化。
某省农信联社对此有清醒认识,其建立了覆盖服务商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遵循“资质合规、能力匹配、信誉优良”原则,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服务商实行“一票否决”。这一做法的启示在于:外包不应替代自主能力建设,而应成为自主能力的补充。
一旦外包服务商出现经营异常、被制裁或无法继续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可能面临业务中断。如果外包服务集中度过高,风险会进一步放大。
某省农信联社构建了“预案完善、演练常态化、处置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全省农信系统开展业务连续性、科技外包等演练,覆盖查询、转账、支付等核心业务场景,模拟机房火灾、电力故障等突发情况,联动运维服务商、设备供应商、开发外包商等多方力量协同处置。
业务连续性管理需要从“出了问题再救火”转向“事前布局”:建立多供应商策略,避免单一依赖;制定外包服务中断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对重要外包服务商的经营状况进行持续监控。
外包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可能导致研发质量不达预期。
2025年1月,某银行以“系统缺陷导致商业承兑汇票风险事件”为由,将上海某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仲裁庭,索赔金额高达5365.86万元。事件的起因是:该银行委托该企业开发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合同金额仅270万元。系统上线运行18个月后,该行发生了一起商业承兑汇票风险事件——系统在未扣划出票人账户资金的情况下,向票交所转发同意清偿报文,导致该银行出现备付金的资金损失。
值得玩味的是,该上海互联网公司方面辩称,该系统已被30余家金融机构采用,此前从未发生类似问题,且项目经过该银行的双重测试验收。270万元的外包项目,引发了超过5000万元的索赔纠纷——这正是服务质量风险被严重低估的真实写照。
外包服务商的安全防护能力不足,可能将风险引入金融机构。更值得警惕的是数据安全问题——存储在第三方的数据管控不到位、外包人员违规使用敏感信息,都可能导致数据泄露。
2022年,4家省联社托管在某服务商的网银系统因存在越权访问漏洞,被不法分子攻破,导致大量客户信息和账户信息被窃取。金融监管总局在通报中指出,该事件暴露出外包服务商的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能力不足、金融机构对外包服务的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某省农信联社的做法值得借鉴:在外包人员管理上严格执行“最小授权”和“必需知道”原则,绑定人员、岗位与操作行为,严禁授予无关权限,并要求外包人员签订保密承诺,确保敏感数据全程隔离防护。
在外包准入阶段,如果未严格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或未对已合作的外包服务商持续监控,就可能出现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
2025年9月的罚单说明,即便是全国性大行也未能幸免。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因信息科技外包管理问题合计被罚1310万元。更早之前,2024年初中国银行和中信银行也曾因信息科技外包管理不审慎等问题分别被罚430万元和400万元。
合规管理需要覆盖外包全生命周期。金融监管总局要求金融机构“应在外包策略、数据安全、集中度管理等方面建立管理机制,通过合同协议明确安全管理方面的权责义务”。
对外包服务商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评估其财务状况、技术能力、信息安全体系和服务水平。某省农信联社每年定期开展尽职调查,重点核查服务商管理能力、技术实力、财务稳健性、应急响应能力及行业声誉等核心指标。
某银行的教训表明,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系统缺陷的责任归属和赔偿机制。270万元的合同金额与5365万元的索赔诉求之间巨大的落差,恰恰说明合同条款对风险事件的分担约定必须足够清晰。
外包合同执行期间,定期检查服务商的履约情况,评估其信息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某省农信联社按季度对服务商服务质量、安全表现等进行综合评级,对评价不合格的服务商拉入黑名单,不得参与科技外包项目。
制定外包服务中断应急预案,建立备用系统或人工替代流程。某省农信联社的实践是:定期组织全省农信系统开展业务连续性演练,覆盖核心业务场景,联动多方力量协同处置,演练后及时复盘评估,持续优化预案。
外包合同终止后,确保外包服务商返还或销毁所有信息资产,撤销其系统访问权限,完成信息的彻底清除。
金融科技外包不是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如何做好的问题。建行光大民生合计1310万元罚单、4家省联社客户信息被窃取——这些事件共同指向一个核心命题: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外包风险管理体系。
正如金融监管总局所强调的,外包风险的最终责任仍在金融机构自身。这也提醒我们:用好外包这把“双刃剑”,关键是握紧自己手中的剑柄。金融服务可以外包,但安全责任不可外包。